夫妻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可提取雙方公積金付房租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地區初步建立起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城鎮住房保障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將租賃住房作為住房供應的新方式,納入住房建設規劃,逐步加大租賃住房供應。沈陽、大連租賃住房年度供應規模占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要達到10%以上,其他城市要達到5%以上。
新就業大學生、青年醫生教師可享受公租房
到2017年底前,各市要制定本地區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工作方案,編制租賃住房四年供應計劃。沈陽、大連要啟動培育國有住房租賃企業試點工作。
《滾動計劃》要求對從事住房租賃業務企業,給予生活服務業相關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推動私營、混合所有制、外資等非公有制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公積金繳存范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全面落實承租人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2017年底前,各市要提出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政策措施。
2017年底前,沈陽、大連要制定培育國有住房租賃企業的實施方案,啟動試點工作。
明年底支持庫存商品住房對外租賃
到2018年底,各市要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供應計劃,初步建立公租房貨幣化制度。沈陽、大連力爭各培育1家以上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其他各市啟動培育國有住房租賃企業試點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成的庫存商品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或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住房租賃企業可購買、改造或長期租賃商品住房用于對外出租經營,并享受生活服務業的相關政策支持。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階段性政策,鼓勵住房租賃企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支持個人委托住房租賃企業和中介機構出租自有住房。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后年底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備案
到2019年底,各市要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供應計劃,推行公租房貨幣化制度。沈陽、大連力爭各培育兩家,其他各市力爭培育一家以上國有住房租賃企業。
《實施方案》提出,建立相關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平臺,積極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提供房源信息核驗服務,并及時將房屋租賃合同備案信息與公安、稅務、金融等部門共享。
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信息采集和租賃服務管理工作。開展《遼寧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立法論證調研工作。